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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税征收圈定“十二五”

发布时间: 2010-11-02 打印本页

10月27日,环境税说法获官方认可。与此同时,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也将在“十二五”期间落定。

当日,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(下称《建议》)公布。《建议》提出,继续推进费改税,全面改革资源税,开征环境保护税,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。

环境税征收圈定“十二五”

就在上个月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记者参加的某论坛上,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称:“相关部委正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的研究制定工作,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。”但他同时透露,“出台环境税暂无明确时间表”。

环境税征收预期要追溯到2007年6月4日,在由国务院牵头的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》中明确提出将开征环境保护税。

但是,2009年6月24日,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向《中国经济周刊》明确表示:“只是在做研究,还早着呢。”

一直以来,深化能源资源领域的价格、财税体制改革,被认为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基础。而低碳对所有国家都是一个很艰难的选择。十二五期间开征环境税,无疑是中国在发展低碳经济,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之举。

“《建议》提出征收,这就说明在‘十二五’期间要开征,时机已经到来。”10月28日,韩文科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》。

从节能减排角度看,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挑战,“谁污染谁负责”原则将环境税引入税收制度已成为中国的必然选择。而环境税是对开发、保护、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,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、污染、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。

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:“征收环境税,看起来负担是增加了,但如果能设计得很好,能有效制约企业对化石能源的消耗。在经济压力下,大家都会千方百计地节能减排,千方百计地开放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工艺和技术,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。”

开征具体时机仍是考验

韩文科向《中国经济周刊》透露:“至于具体是‘十二五’什么时候,那是个时机问题,涉及到具体工作是否准备到位。”环境税征收方案中的具体工作包括税率确定、征收范围确定、环保和税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确立、减免税设置等诸多环节。

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则认为,(开征环境税)方案制定者首先需要考虑怎样界定环境税,避免和现有税种冲突;其次,需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。

对于开征环境税的共识是通过税收杠杆,明确企业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环境保护上的责任,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类经济活动对环境的破坏,促使经济结构转型和生态环境改善,而不是为政府扩大税源、增加收入。